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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相机、移动硬盘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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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相机、移动硬盘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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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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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北京市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相机、移动硬盘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北京市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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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公告日期:
| 2015-05-07 07:40:17 | 项目名称:
|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相机、移动硬盘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GDC-20150505162791811 | 项目预算:
| 11000.0元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委托, 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采购单位:
|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 开始日期:
| 2015-05-07 07:40:17 | 联系人:
| 褚文英 | 截止日期:
| 2015-05-12 07:40:17 | 联系电话:
| 13261165054 | 送货地点:
|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里南路1号 | 联系邮件:
| -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天内到货 | 剩余时间:
|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资质要求:
| 1、投标单位具备本产品中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资质,投标商须在北京有销售或服务网点。 2、投标单位需免费上门安装部署测试, 3、供货周期三天。 投标单位在竞价前须确保可按时供货,明确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必须于3日内送货,不得以无货为由拖延供货时间或更改配置品牌和型号。 如出现未能到期供货的情况,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逾期供货商单方承担。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 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
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 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维保质保要求:
| 见采购商品信息 | 需求附件:
| 没有附件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保质保要求 | 基本描述 | | 移动硬盘 | 西部数据(WD) | WDBU6Y0020BBK | 台 | 6 | 供应商 3年 | | | 相机 | 索尼(SONY) | ILCE-5100/a5100L(16-50/55-210) | 台 | 1 | 供应商 1年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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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企业 诚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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