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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汕头分公司“2015年小批量PE顶管采购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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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汕头分公司“2015年小批量PE顶管采购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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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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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汕头分公司“2015年小批量PE顶管采购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
| 所属地区: |
广东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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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汕头分公司“2015年小批量PE顶管采购项目”二次比选公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以下简称“需求方”)将于近期开展“2015年小批量PE顶管采购项目”的公开比选(第二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为满足建设需要,拟采购一批PE顶管,故开展本项目。 二、采购内容本项目属于框架供应商项目,框架合同金额上限为中选金额。 需求方按实际需求下单结算,框架有效期为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框架金额用完为止。 框架有效期内如遇省公司下发同类产品集采结果,则自采框架自动作废。 详见综合比选文件。 三、资格条件(一)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参选。 (二)参选单位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参选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两年(以通过有效的营业执照成立年限进行核查)。 (四)参选单位具备完税证明(提供上一年度由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企业完税证明)。 (五)参选单位具有生产或销售相关资质。 四、报名要求(一)本项目设置一名中选人。 (二)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即公告阶段对外发布比选文件,在评审阶段,由评审委员会对参选单位的资格情况进行审查。 (三)请各参选单位将比选应答文件于2015年5月14日15: 00前(以收到纸质快递时间为准) 送达评审现场,否则将不予受理。 (四)本次比选工作时间安排详见比选文件第六部分“比选安排”。 注: 1、如参选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请提供经税务局确认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2、上一年度由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企业完税证明。 五、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金砂东路117号全球通大厦12楼采购物流中心采购管理室;邮政编码: 515041。 商务联系人: 林先生(13509889871),技术联系人: 陈先生(13509889673);传真: 0754-86739808。 注: 相关附件请于供应商门户(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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